太钢坚持“打防”结合遏制侵权事件

近日,就“河南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”侵害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一案,河南省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审定,做出了支持山西太钢权益的判决,责令对方更改注册名称、公开道歉并给予经济赔付。目前,法院已查封其公司账户,将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,并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。这是太钢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自身品牌形象的又一生动案例。

对于侵权行为,太钢坚持“打防”结合,维护自身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。在“打”的方面,太钢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打假维权公告,加强舆论引导,规范网络信息,专门成立品牌营销管理室,积极建立与公安、工商、海关、质检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定期走访和合作机制,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。太钢还建立了与客户联合维权、共同防范的机制,把打假维权与拓宽营销渠道结合起来,一方面积极引导受侵害客户主动配合太钢,签订联合维权协议;另一方面主动了解客户需求,帮助他们与太钢营销中心各业务科室、外设公司和海外业务部建立沟通渠道,在帮助客户提高维权能力的同时,与这些潜在客户建立起紧密的联系。在“防”的方面,太钢制订实施《商标管理办法》,定期组织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基本知识培训,形成注册商标应用与保护体系;对《产品质量证明书》全面应用防伪措施,在产品包装、标签上使用二维码,方便客户查询和识别。(许青一 张晓峰)

关键词: 太钢 维权